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…相关:以后会填的短篇、万人嫌女配她躺平了[穿书]、一念亿年、成为黑手党教父名义上的妻子后、我在80年代做文书顺便谈了个恋爱、每天都在修复系统bug、不柯学养崽征婚指南、晴天还是阴雨天、繁星落、凰朝之争
周侯說王長史父:形貌既偉,雅懷有概,保而用之,可作諸許物也。
應鎮南作荊州,王脩載、譙王子無忌同至新亭與別,坐上賓甚多,不悟二人俱到。有壹客道:“譙王丞致禍,非大將軍意,正是平南所為耳。”無忌因奪直兵參軍刀,便欲斫。脩載走投水,舸上人接取,得免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