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者周天子之官,有庶子官。庶子官职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之庶子之卒,掌其戒令,与其教治,别其等,正其位。国有大事,则率国子而致于大子,唯所用之。若有甲兵之事,则授之以车甲,合其卒伍,置其有司,以军法治之,司马弗正。凡国之政事,国子存游卒,使之修德学道,春合诸学,秋合诸射,以考其艺而进退之。
子云:“有国家者,贵人而贱禄,则民兴让;尚技而贱车,则民兴艺。”故君子约言,小人先言。
郗超每聞欲高尚隱退者,輒為辦百萬資,並為造立居宇。在剡為戴公起宅,甚精整。戴始往舊居,與所親書曰:“近至剡,如官舍。”郗為傅約亦辦百萬資,傅隱事差互,故不果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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