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公曰:“敢问儒行。”孔子对曰:“遽数之不能终其物,悉数之乃留,更仆未可终也。”
劉道真少時,常漁草澤,善歌嘯,聞者莫不留連。有壹老嫗,識其非常人,甚樂其歌嘯,乃殺豚進之。道真食豚盡,了不謝。嫗見不飽,又進壹豚,食半余半,迺還之。後為吏部郎,嫗兒為小令史,道真超用之。不知所由,問母;母告之。於是賫牛酒詣道真,道真曰:“去!去!無可復用相報。”
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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