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胡兒作著作郎,嘗作王堪傳。不諳堪是何似人,咨謝公。謝公答曰:“世胄亦被遇。堪,烈之子,阮千裏姨兄弟,潘安仁中外。安仁詩所謂‘子親伊姑,我父唯舅’。是許允婿。”
桓南郡與殷荊州語次,因共作了語。顧愷之曰:“火燒平原無遺燎。”桓曰:“白布纏棺豎旒旐。”殷曰:“投魚深淵放飛鳥。”次復作危語。桓曰:“矛頭淅米劍頭炊。”殷曰:“百歲老翁攀枯枝。”顧曰:“井上轆轤臥嬰兒。”殷有壹參軍在坐,雲:“盲人騎瞎馬,夜半臨深池。”殷曰:“咄咄逼人!”仲堪眇目故也。
违大夫之诸侯,不反服。丧冠条属,以别吉凶。三年之练冠,亦条属,右缝。小功以下左。缌冠缲缨。大功以上散带。朝服十五升,去其半而缌;加灰,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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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頤嘗有惠於陶公。後為豫章太守,有事,王丞相遣收之。侃曰:“天子富於春秋,萬機自諸侯出,王公既得錄,陶公何為不可放?”乃遣人於江口奪之。頤見陶公,拜,陶公止之。頤曰:“梅仲真膝,明日豈可復屈邪?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君子将营宫室:宗庙为先,厩库为次,居室为后。凡家造:祭器为先,牺赋为次,养器为后。无田禄者不设祭器;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君子虽贫,不粥祭器;虽寒,不衣祭服;为宫室,不斩于丘木。大夫、士去国,祭器不逾竟。大夫寓祭器于大夫,士寓祭器于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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