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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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
王太尉問眉子:“汝叔名士,何以不相推重?”眉子曰:“何有名士終日妄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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